海南于近来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种子进出口出产经营答应处理方法》(以下简称《方法》),标准种子进出口出产经营答应处理。
《方法》共有二十四条,对请求条件,请求、受理和核发,答应证处理,监督处理等方面作出规则。
请求种子出产经营答应证的企业,应当具有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内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相应的质量查验能力、必要的加工设备、配套的仓储设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合法经营的种类以及法令、法规规则的其他条件。
请求企业应当向省级政务服务窗口或海南政务服务网提交种子出产经营答应证请求表,种子出产、加工贮藏、查验等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的阐明资料等,以奉告承诺制处理的,还应当提交书面承诺书。
种子出产经营答应证有用期限为5年。海南将推进电子证照使用,与纸质证照具有平等法令上的约束力。农作物种子出产经营答应证有用期届满后持续从事种子出产经营的,出产经营者应当在有用期满6个月前从头提出请求;林草种子出产经营答应证有用期满需求连续的,出产经营者应当在有用期满30日前从头提出请求。(三亚日报记者 蔡炳先)